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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舟: 蠢货,我当然是中国人

2024年06月13日 11:20 PDF版 分享转发

作者: 维舟

昨晚写了那篇《四名被刺伤后》,发到百家号,不到24小时,已有90万阅读量,3000多条留言——不过现在都已经消失了。

百家号比下沉得多,以往我虽然也会在那备份,但几乎从不看留言,何必没事给自己添堵?但这次,我好奇基本盘会有什么反应,在它们消失之前忍不住翻了翻,毕竟这也不失为一次小型民调。

略感意外的是,最高赞的一条留言乍看倒是响应了我文中的主要观点:当然,从后面的回应来看,他们背后隐含的意思和我并不完全一致,因为很多人真正想说的是:这事没那么严重,别冤枉了好人(意思是那个行凶者,许多人都强调“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受伤者不应因其外籍身份而享受到超。至于这究竟是公正中立,还是袒护凶手,就看你怎么理解了。

不论如何,这确实可以让不同立场的人找到一个共同的基底:只有依法办事,才能让各方接受。至于此事在外交上、中外交流和中国上所带来的影响,只能事后再设法善后了。

这还算是好的,剩下的,就是铺天盖地的谩骂,最高赞里有几个上来就是气势汹汹质疑动机:“查查这个作者,肯定有问题。”

“这作者坏得很,别有用心。”

“你这是在带节奏。”

“看了作者的属地上海,关于文章内容一切都明白了。”

当然更难听的谩骂也多了去了,其中有个异想天开的留言让我忍俊不禁:“作者是那四个(受伤的美国)人中的一个。”当然,最常见的斥责也少不了:“你是人吗?”

蠢货,我当然是

我平素极少回骂,但今天心情也不大好,对这些蠢话的耐心也低了。我当然听得懂这话的意思,但那正是我所厌烦的:这些人为“中国人”身份界定了一套狭隘的规范,所谓“不转不是中国人”就是这种逻辑的体现,但谁有权规定中国人只能像你一样?

之所以说这蠢,是因为这些狂热分子将那位行凶者推为英雄(留言里这么表态的人比比皆是),口口声声将国族利益视为至高无上,却看不到这种行为本身就在损害本国利益。

倒是“民气可用”,但他们当年除了发泄一阵,给列强利益又造成了什么实质性的损失?倒是引来了入侵、京城沦陷、两宫西狩、战败赔偿巨款的耻辱结局。

我们都是中国人,我也爱国——“爱国”并不是那些狂热分子的专利,我当然也有权,但如果“爱国”的目的是为了让这个国家变好,那么怎样才对这个国族共同体有利,这本身就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实践,远不只是一根筋那么简单。

你质疑我动机不良?那你难道就没想过,像这样看似“英雄”的行凶者,说不定才是出于私利,借此让自己成名?如果真为了集体利益,就不该自作主张,擅自行动,对吗?

趁现在还来得及,我们一定要说出来:真正对中国人有利的,是继续坚持对外开放,走向繁荣富强,成为的一员。

当下或许正是一个决定历史走向的关键时刻,我们不应默不作声,让自己被代表,犬儒地逃避,因为这个中国不仅是他们的,也是我们的。

来源:无声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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