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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案】赵家贤:戴耀廷从区议会推宪制抗争 再有「共谋者」曝光

2023年03月30日 0:22 PDF版 分享转发

香港「初选案」周三(29日)踏入第34日审讯,控方第二名污点证人开始作供,他指动力是为减少政党在选举上的冲突及进行协调成立,副召集人锺锦麟为其「副手」。贤称,在2017年提倡「风云计划」,并在2018至2019年欲推动将区政治化,欲从著手,把利用宪制作抗争的概念营造出来。在赵家贤作供期间,再次引发「共谋者」争议,最后建议控方提供一份「共谋者」名单。

赵家贤出庭未望向旁听被告席

赵家贤今身穿黑色外套、戴黑框眼镜出庭,进庭时未有望向旁听席或被告席,迳自步往证人席位置,并表示自己信奉基督教,然后手执圣经读出证人誓词。他在作供时,又不时在回答中加入「系嘅法官大人」、「法官阁下」等用字。

控方今由副刑事检控专员万德豪负责向赵家贤提问,首先确认其背景,赵确认自己先后取得公共行政硕士及博士学位,于2004年时加入民主党,在2007、2011、2015及2019年区议会选举均成功当选区议员,亦于2020年任东区区议会副主席。另外,赵家贤又确认,他在2020年时任民主动力的召集人。

称民主动力「蚊型组织」锺锦麟为续任人

关于民主动力的背景,赵指出民动自2002年成立,负责民主派间就选举进行协调,形容是个「蚊型组织」,主要员工只有一位总干事黎劲辉,另会按工作量聘请兼职员工,而他作为召集人会带领组织,透过总干事去管理民主动力秘书处及兼职员工。

他又提及,民动副召集人锺锦麟(本案拟认罪被告之一)是其副手,两人均没有受薪,一同主力负责选举协调工作,会互相汇报、紧密联系以处理工作,而他本身安排锺锦麟继任其民主动力召集人位置。至于为何需要协调选举?赵解释指,如有两个民主派政党在同一选区出选,会分薄选票,导致建制派当选。

跟戴耀廷于占中前认识

控方之后问及赵家贤与戴耀廷的相识时间,赵透露于2012年因「占领中环(占中)」而认识戴耀廷,他当时是香港一调解组织的副会长,亦为认可调解员,与调解员朋友曾协助「占中」商讨日进行。至于跟戴耀廷的关系,赵称对方在「占中」后变成民主派中,对民主发展较前进概念的带领者,很多时有很多新想法,会经常跟民主派政党领导层建议,民动亦会在政党要求下,与戴耀廷有接触。

赵家贤之后指,选举协调工作需在选举前数年已开始,因涉及在社区服务市民,不能突然跳入社区,而各大政党一些地区代表都会出席协调工作会议,如有「撞区」时,自2013年开始,会有一个「大党让细党」机制,但至2018年因耀廷提倡「风云计划」而出现变化,解释称戴当时提倡「风云计划」,找认同民主派信念的人出选没有民主派人士参选的选区,以推动民主派在2019年区选赢取更多议席,惟赵直指戴的做法与民动过往与政党协调的模式有冲突。

倡「风云计划」争取区议会过半数主导权

法官李运腾一度欲追问计划是否成功,赵则称自己要「讲多少少内情,指戴计划背后是想透过取得区议会过半数主导权,从而利用区议会拨款权以推展公民社会,特别是推展民主概念工作,并在「未完善选举制度」前,可取得特首选委相关议席,并称「我想带出呢个位畀法庭知道,戴耀廷当时已经系想喺区议会著手,将佢用宪制做抗争嘅概念就开始营造出来」。

他又指,自己在2018至2019年间与戴接受传媒访问时会针锋相对,因民动当时获各民主派政党授权观察地区工作,深信选区要花时间服务市民,如「空降」选区对社区发展不利,因空降者不会熟悉社区及与不同部门合作,而本土派及政治素人进入区议会,亦令整个区议会文化出现很大变化,赵直指新当选的政治素人及本土派「以口号式政治表态居多」,将一些由建制派提出的社区拨款全部否决。

法官陈庆伟就问,区议会是否愈来愈不理性及政治化?赵回答称:「大致上系嘅法官大人」,指当时整个区议会文化变更,很难协作,有本土抗争派或素人的人数甚至较传统政党多,故只可以「顺住个形势而行」。

认同欲把区议会的成功「复制」到立法会选举

赵续指,本土抗争派及素人乘市民在反修例运动的不满,因当选获高票数而变得心雄,法官陈庆伟就称,简而言之,戴耀廷是想把区议会选举的成功「复制(copy)」到立法会选举。赵回应,当时整个形势大胜后,戴耀廷「乘势以佢作为『大学者、大文豪』嗰种做法,然后去写文章……将个形势更加进一步去推」,在立法会再进一步,而当时社会想议会过半、作出改变,因此戴开始有「35+」的说法,「可叫做顺住民意」。陈官再问赵指戴耀廷是否想把区议会的成功「复制(copy)」到立法会选举上?赵最后称「没错」。

控方上周覆问区诺轩时,曾首度确认前观塘区议会主席蔡泽鸿为「共谋者」,控方今在庭上,就展示前民主动力总干事黎敬辉与赵家贤的对话讯息,惟同时触发法庭再次出现「共谋者」争议,因为辩方大律师马维騉此时即表示关注,黎敬辉本为控方证人之一,理应在不获豁免起诉情况下出庭作供,但黎没有出庭、亦未被起诉,故此不可能被视为「共谋者」,认为有关讯息内容为传闻证供。

法官建议控方向法庭及辩方提供「共谋者」名单

法官之后著赵家贤先行离席,以处理有关争议。法官李运腾指,无论黎是否获豁免起诉,或因证据不足未被起诉,如控方指控为「共谋者」,就应把其姓名放入公诉书,强调继控方表明蔡泽鸿是「共谋者」后,已是第二次出现有关情况,直言控方做法为辩方及法庭带来困难,因辩方无法得知控方依赖谁人的言论作出指控,建议控方向法庭及辩方提供一份「共谋者」名单,以便审讯进行。

不过,主控万德豪就回应,指辩方早前已收到一份有关「共谋者原则」的证供列表,理应已清楚控方立场,透露黎在2021年7月已离港,故无法传召他出庭,惟李官反驳,黎离港不妨碍控方把其加入公诉书,重申如有「共谋者」名单,各方会更清晰控方指控。而法官陈庆伟就补充,一个人是否共谋者,与有否被起诉无关,控方理应透露谁是共谋者。控方最终同意法官建议。

案件编号:HCCC69/2022

记者:吴婷康 责编:毕子默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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