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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赵家贤指戴耀廷著重否决预算案的宪制权力 退初选后仍未弃此想法

2023年04月11日 23:33 PDF版 分享转发

香港「47人初选案」周二(11日)续审,踏入第40日审讯,控方第2污点证人续在控方主问下作供,提及各区对使用否决权的共识写法不同,因传统及抗争派对此分歧甚大,故他以「笼统」字句解释图安抚双方,并让大家可各有解读,更以「九二共识」、「一个中国、各自表述」作比喻。赵又指,动力收到众筹款项,并于同年9月计算好,而曾跟他在8月底至9月初相约吃早餐,戴提出民动捐出80至100万港元予「香港民意研究所」,以建立全民投票系统,因戴关注传统民主派对使用否决权有所保留,故欲透过民意了解市民意向,或欲以此向传统民主派施压,及统一民主派投票时的意向,由于民动需要顾及风险,赵供称他因而未有正面回覆。法官李运腾就问及,戴耀廷是否直至9月,仍未放弃运用否决权?赵表示同意,又称戴「好著重依个宪制嘅权力。」

戴关注传统民主派 对否决预算案有保留

贤上周四(6日)在庭上解释自己退出初选的决定,矛头指向本土抗争派在没有通知民动下召开记者会,并提及否决预算案等说法,赵当时看自己没有权力取消他们的参选资格,故选择「DQ自己」。而法官陈仲衡就问及,民主动力收取涉及初选的众筹资金之安排。主控万德豪开庭后,一度欲转问关于WhatsApp讯息,惟赵主动表示,自己欲继续回应款项安排,主控于是请赵继续作答。

赵家贤指,他曾在2020年8月底跟戴耀廷见面,戴希望民动可捐出80至100万元予香港民意研究所,以建立收集民意的全民投票系统,因为当时预计立法会换届选举将延后一年,故戴关注传统民主派对在立法会否决预算案有保留,因此希望藉新系统了解市民意向,调查市民是否同意否决预算案,或欲藉民意向传统民主派施压。

赵确认戴耀廷未有放弃否决预算案

不过,赵续表示,自己当时以民动仍在计算「35+」开支为由回应,未有答应捐款。而据其判断,民动需要顾及风险,认为民动不应再有相关后续工作,但他不敢直接拒绝戴耀廷,因而采取回避取态。又指当时知悉戴「仲有好多大思想家嘅想法」,并透露与戴耀廷在8月底见面商讨时,戴当时曾称:「过咗风眼位啦,无事啦而家」及「你睇吓美国国务卿蓬佩奥都赞我哋初选做得好呀」的言论。

最终民动在计算好数目后,总数约100万元左右,他最终向民主动力执委会提出建议,把当中50万元捐予《税务条例》88条下的团体、40万元捐予香港民研,以及10万元留予民主动力作会务经费,其中捐予香港民研的,属无条件、无特别指名项目的捐助。而由于民动执委会将在同年12月换届,当时决定留给新一届执委去处理捐助安排,但在翌年1月初本案人士被捕,令有关款项现时仍在民动户口未有郁动。

法官李运腾就问赵,是否及至2020年9月底时,戴耀廷未有放弃否决预算案,令政府回应民主派诉求的想法?赵回应称:「无错,佢(戴)系好著重依个宪制嘅权力。」

本土抗争派与传统民主派「对立性好大」

主控万德豪其后展示被告施德来的提名表格,提及民主动力于6月初设计的初选提名表格,声明条款其中一项为「我确认支持和认同由戴耀廷及区诺轩主导之协调会议共识,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计划』及其目标」,问赵提及的「共识」是甚么?赵回应是协调会议的共识,又指由于各区共识不同,所以用一个笼统的写法。法官陈庆伟就问赵,当时是否曾被告知协调会议已达成共识?赵同意,并指是由戴耀廷告知,更称自己回忆所及,共识除关于运用立法会否决权外,就没有其他了,说法引起被告席传出低声的哗然声。

陈官之后追问,是否表示共识只有一项共识?赵回应,指主要是运用否决权的问题,另最重要是参选人同意要做公民投票。陈官随后再问赵,有关写法是否要安抚抗争派,同时迎合一些不愿签署声明的参选人?赵同意,又指在《墨落无悔》声明发表后,本土抗争派与传统民主派「对立性好大」,条款写法从参选人的角度解读,「我叫做『一个中国,各自表述,九二共识』嘅嗰种做法」,有部分被告闻言发笑。

独吕智恒没取回初选选举按金

主控万德豪其后展示初选选举按金收据,并请赵家贤解释发出收据的机制。赵指收据是由时任民主动力总干事黎敬辉制作及使用,当中列明参选人如违反共识,选举按金将不予发还,但怎样视作违反共识,非由民主动力决定,而由戴耀廷及区诺轩以协调人身份决定。又透露民动有向参选人或团队发还选举按金,唯独吕智恒除外,因民动总干事及职员曾多次与吕联络,但对方没有取回有关资料与支票。

控方之后问及赵家贤是否认识李伯卢?赵称他知道对方有在Facebook专页发表一些政见,曾听过「李伯卢」发起的「三投三不投」计划,由于当时有人提及戴有「加持」计划,「李伯卢」又称会支持初选,形容对方「好似协助紧举办初选一部分」。

指首次上庭才知吴政亨是「李伯卢」

赵续指,曾分别向戴及区询问关于「李伯卢」的事,区当时回应指自己完全不认识对方,戴则回应称是其「fans」,曾在「雷动计划」帮忙,又指初选有团体组织在民间帮忙推动很有用。主控指不争议「李伯卢」为吴政亨,问赵在「35+」之前是否认识对方;赵称没有与对方接触,而直至2021年3月1日上庭才知道吴政亨就是「李伯卢」。

赵又表示,自己曾向戴表达「三不投」,即不投票予「不支持、不参与及不服从」初选协调机制的人,对想参与初选人士而言带来阻碍,并会违反选举法例,但戴当时只回应「点会咁容易」,惟指会著「李伯卢」推动时要小心。赵续指,初选协调会议初期未有要求落选者要支持胜选者,但经讨论后,有政党渐渐表示愿意支持胜选者,后来则有要求落选者需服从机制,即除不参选外,亦需承诺支持胜选者。聆讯周三(12日)继续。

案件编号:HCCC69/2022

记者:吴婷康 责编:李世民 网编:毕子默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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