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判和解 AIG投资者获9.7亿美元
香港的AIG大厦(维基百科)
来源:希望之声 美国曼哈顿联邦地方法院20日判决批准美国国际集团(AIG)(NYSE:AIG)股东9.705亿美元和解案。该案主要涉及包括在2006年3月16日至2008年9月16日间买進AIG证券的AIG公司的投资者。
美国曼哈顿联邦地方法院法官斯温(Laura Taylor Swain)在一场听证会上给予了最终批准该案。该案英文记录在: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Inc 2008 Securities Litigation, U.S. District Court,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No. 08-04772.
法官斯温指出,该案的和解条件“相当公平、合理并且适当”,应该给予批准。由于该案涉及和解金额非常庞大,如果股东们不接受和解并继续推進诉讼,则将面临极高的风险。
AIG方面,对该案判决表示满意。
此外,法官斯温还判决给相关数家律师所高达1.1646亿美元的律师费和400万美元的额外开支费用。
据悉,该案是2008年金融危机衍生而来的一项大规模集体诉讼和解案。
这些投资者认为,在这个2006年3月16日至2008年9月16日期间,AIG公司做了业务误导,误导内容涵盖次优抵押贷款曝险和信贷违约掉期等。而当时,AIG公司因为受次优抵押贷款问题冲击,造成公司出现流动性危机。最终在2008年9月16日,AIG公司接受美国联邦政府高达1823亿美元的援助。后来,此案还被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起多次调查,直到2010年才结束。
据彭博社报道,有超过4万名投资者对该案要求公司管理人在截止5月5日前提供相关资讯,否则将还有少数投资者保留继续诉讼的权利。
现在,美国政府方面在陆续出售AIG股份,美国联邦财政部和美联储已经获得227亿美元的收益。
文字编辑:古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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