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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柱铭指特首无立法权 警告《紧急法》下「要『送中』都送到」

2019年08月31日 11:00 PDF版 分享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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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中」恶法之后,特区政府盛传研用过时法例《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紧急法)止暴制乱,再度惹来法律界质疑,继执委沈士文后,本身为民主党创党主席的前大律师公会主席李柱铭亦指,《基本法》下只有立法会有立法权,而此法赋权会同行政会议紧急立法,「根据《基本法》,(一引用)一定系错,系违宪」,认为此法更可将港人随时驱逐及递解出境,「23条都唔使立,宜家要『送中』都送到啦!」

李柱铭今早在港台节目指,1992年制定的《紧急法》过时,对上一次使用已是1967年暴动,其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权法案条例》生效,同时有《基本法》的实施,而《基本法》订明只有立法会才有立法权,直指特首无权自行宣布立法,「香港而家已经乱晒笼,如果特首同行会可以直接立法,咁直情唔使立法会啦,人大(常委会)都唔需要添呀。」

李狠批建议政府使用此法的人士是「蚕虫师爷,害死特首,害死特区」:「『送中』已经搞咗一镬,仲要唯恐天卜不乱」。虽然市民可以就此提出司法覆核,但李直指:「等佢引用咗先提,可能好多人都已『送中』。」他强调无论是紧急法抑或出动驻军都不是解决现时困局的方法,「五大诉求一样都冇,(年轻人)点会肯返校园?」,再促林郑正式撤回条例及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彻查事件,同时落实香港真普选,否则再予拖延只是「揽炒」。

他并寄语今日或「行街」的市民要小心,指政府反对民阵办游行,与及接连拘捕知名人士,「故意激香港人上街,想大家用多啲暴力」,以便有「藉口」实施紧急法,强调:「如果系咁(使用暴力)就中计?嘞。」

来源:苹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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