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評論、關注點贊

  • Facebook Icon臉書專頁
  • telegram Icon翻牆交流電報群
  • telegram Icon電報頻道
  • RSS訂閱禁聞RSS/FEED訂閱

23條立法首例針對「六四」 人權組織齊批 又促制裁

2024年05月29日 16:03 PDF版 分享轉發
六四事件35周年前一星期被捕的六人中,關振邦和劉家儀去年已因公開悼念而被捕,鄒幸彤則是在獄中亦再被捕,字句是涉事最後一個帖文的詰問。2024年5月29日
35周年前一星期被捕的六人中,關振邦和劉家儀去年已因公開悼念而被捕,鄒幸彤則是在獄中亦再被捕,字句是涉事最後一個帖文的詰問。2024年5月29日 © 臉書截圖

(來源:法廣RFI 作者: 特約記者 麥燕庭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除鄒幸彤母金二人外,其餘四名被捕人均在以其他理由為名丶實質禁止悼念六四的情況下堅持行動,例如被迫解散的前常委關振邦和劉家儀去年在六四事件34周年前夕于維園舉紙,聲言以絕食悼念而被捕;前區議員陳劍琴則任由市民取用電子悼念蠟燭;本身是牙醫的社民連成員李盈姿,去年繼續在維園附近悼念,遭警方以《刑事罪行條例》中的煽動罪(現已轉入因應而通過的《維安條例》,最高刑罰亦由兩年倍增至七年)拘捕。

自1989年起,香港一直是中國土地上惟一可以公開悼念六四事件的城市,即使是在1997年由英國移交至中國手上之後,但自2020年起,港府便以不同理由禁止市民公開悼念當年被中國當局用坦克和軍隊鎮壓北京和平抗議人士的活動,而叄十年來舉辦六四紀念活動的支聯會亦被迫解散。

對於被捕人士因發帖而被警方首次動用《維安條例》作出拘捕,團體國際特赦組織發表聲明,指港府欲藉此阻撓民眾為六四事件悼念,實屬可恥,亦是對當年在天安門鎮壓行動中被殺害人士的侮辱。組織認為,被捕者只是運用他們的和平表達權利,促請港府立即將他們無條件釋放。特赦組織強調,警方必須停止打壓紀念六四的行動,因為憚念天安門鎮壓不應被視為罪行。

組織的中國事務總監布洛詩(Sarah Brooks暫譯)指出,被捕者之一的鄒幸彤,將於下周二的6月4日迎來她因被控違反國家安全而收柙1000天的日子,當局似乎打算藉著添加新的所謂罪行而延長她為自由而戰的時間。

民團指違人權 建制大狀勸戒網民講少句

同樣要求立即釋放被捕者和停上打壓悼念活動的,還有香港人權資訊中心,該中心譴責港府的拘捕行動,認為當局是借打壓來製造強大的寒蟬效應,杜絕香港社會出現悼念或要求平反六四事件的言論和活動。中心指出,這種以法律作武器去侵犯人權的做法,正好印證聯合國人權專家對《維安條例》的罪行定義不清丶易被濫用的憂慮。專家們同時指出,條例中的嚴厲懲罰可能會進一步助長自我審查,並可能進一步侵蝕香港已經受到嚴重打擊的公民空間。

在英國的香港監察亦對拘捕行動發出譴責,其創辦人兼執行總監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在社交平台上指出,必須嚴肅對待港府把和平行使人權的舉動刑事化的計劃·,而在出現《維安條例》首例后,英國政府應該宣布此條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並制裁香港特首李家超,藉此讓這位推動的人問責。羅傑斯同時把這些訴求轉給外相卡梅倫丶負責印太地區事務的國務大臣卓雅敏(Anne-Marie Trevelyan)及外交部。

而在美國的民間團體「香港民主委員會」則對香港警方的行動提出質疑,指鄒幸彤的相關網頁自4月30日起已每天就六四活動發帖,如果國安處人員認為帖文觸犯煽動罪,為何要等待近一個月才採取行動?委員會更把被警方指為煽動的帖文全部發到網上任人評閱。

儘管認為,警方的指控,法律理據薄弱,難以在保障人權的國家或地區成立,但經常為港府政策辯護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如果帖文內容只是回顧過去,沒有煽動意圖,應不能構成犯罪,但不排除仍有罪證未被披露,因此不宜過多揣測。他又說,涉桉人過往的言論,雖然未必是罪證,但會影響法官判斷涉桉人有沒有犯罪意圖。

他又勸戒市民不要隨便在相關帖文下留言,因為留言是純粹「八卦講兩句」抑或有壯大聲勢丶製造仇恨之嫌的界線難以清楚劃分,為免負上法律責任,不如「講少句」。

喜歡、支持,請轉發分享↓Follow Us 責任編輯:林遠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