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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庭】涉「私了」咬甩趙家賢耳男子 學生欲推翻認罪答辯被駁回

2024年06月18日 10:55 PDF版 分享轉發

2024.06.17
【香港法庭】涉「私了」咬甩趙家賢耳男子 學生欲推翻認罪答辯被駁回
被告要求推翻暴動及傷人罪的認罪答辯,指受過度活躍症影響,作出不自願及錯誤的認罪決定。

2019年11月太古城傷人事件,男子陳真與他人口角並咬甩前東區區議員賢的左耳,陳事後遭「私了」,20歲男學生原否認暴動及傷人罪受審,惟他在案件表證成立后改為認罪,直至求情階段要求推翻認罪答辯。周一(17日)駁回被告申請,指被告聲稱因過度活躍症及壓力所影響,及表示遭原有法律團隊威逼及誘使認罪,惟被告在庭上作供時專註力及組織力等並無問題。法官又強調「事後後悔自己所作出的判斷和決定,並非是可以推翻認罪答辯的理由」。

另法官考慮被告經濟能力后,決定不作訟費命令。案件押后至7月20日,連同早前認罪的3人一併求情,被告保釋被拒,須繼續還柙。

法官接納原法律團隊為誠實可靠證人

聆訊的被告為徐俊傑(20歲),現為的一年級生。暫委法官高偉雄周一在判詞中提及,被告一方的理據,包括被告患有過度活躍症,專註及抗壓能力較差,往往需較長時間才可理解及作決定,而在審訊前及過程中,被告因其學業、家人及女朋友的健康狀況壓力倍增,但法律團隊在不同階段曾要求他在短時間內作決定,辯方認為被告未有充足時間考慮、未能充分理解認罪後果,並因受過度活躍症影響,作出不自願及錯誤的認罪決定。

判詞又引述被告原本法律團隊的證供,指在候審期間,曾接獲被告指示要修改保釋條件,而每次跟被告溝通時,被告能清晰作指示並按要求提供所需文件;由於被告曾因各種原因如上課、準備考試、工作、疫情期間需隔離等,遲到或沒往警署報到,被告曾緊急尋求律師代為通知警署,過程亦能清晰交代原因。

判詞指,法律團隊接手案件前,均知道被告有過度活躍症,不論審前或過程中,被告從無向法律團隊表示不明白答辯或法律意見,亦從無要求更多時間理解文件內容。法官接納各人為誠實可靠證人,指說法獲被告簽署的書面指示支持。

被告曾供稱向法律團隊表示望認罪僅一時口快

判詞另提及法律代表均指被告在會面期間,曾表示望以不同方法試圖詆毀法官的公眾形象,包括透過負面輿論令公眾認為主審法官「是一名很差劣的法官」,令法官面對巨大壓力,繼而需以最有利其方式處理案件;亦曾指會於網上發布法官的個人資料以達致上述目的,而團隊均曾向被告指出不應對法官施壓,否則可能會構成妨礙,亦嚴正警告被告不要作出觸犯法律的行為。而法官在判詞就指,評估被告證供時,不會因上述證供而對被告作不利揣測或帶有偏見。

判詞續分析被告證供,就被告在開審當日有否向法律團隊表示希望認罪,指他作供時提到當天早上開會只是一時口快,事實上思緒混亂,並在盤問下否認有希望認罪的想法,只同意問及團隊可否向控方作認罪協商。法官認為,如被告沒有提及希望認罪,絕不相信團隊會在沒有指示下主動聯絡控方作認罪協商,並強迫被告于當晚作決定。

就被告認罪前兩天,聲稱被實習律師致電8至10次催促他是否決定認罪,當時被告曾問及若認罪會否無法保釋,對方就回應保釋不是重點,而是在於其答辯及後果,在不斷催促下,被告感心煩意亂僅不停回覆尚未決定。而盤問下被告就同意,他曾主動致電對方並獲對方甚有耐性解釋,又叫被告不要著急,法官認為與被告聲稱被不斷打電話催促一說「大相逕庭」。

法官指被告作供期間神態自若

法官在判詞中又直指「本席認為不單第五被告沒有在庭上呈現以上所詳列的癥狀,相反他在作供期間,不論專註力、對問題的理解、組織能力、耐性等等均沒有任何的問題」,又指被告在接受盤問時,遭質疑無在誓章提及某些事情,他會解釋只是無將所有事情一一交代;當被告不理解提問時會要求重複問題,亦能在庭上詳述審訊前及期間發生的事情,逐字逐句覆述團隊說法,且他作供期間神態自若,語速不快不慢,從無對控方提問有過激情緒反應。

判詞指,若如辯方所指被告因壓力而加劇癥狀,被告會呈現其他狀症而非只有健忘或思緒混亂。而根據辯方傳召的所指,被告從無表達有出現幻覺或妄想,亦評估被告對時間、空間等認知無有問題,故認為唯一合理推論,是被告作供時沒有受其癥狀影響。法官因此裁定,被告非誠實可靠證人,拒絕接納其證供,即因患有過度活躍症及承受壓力,且不理解團隊向他作出的分析,因此他不能夠在獲得充分資訊下決定認罪,亦不接納法律團隊曾向被告作威逼及誘使他認罪的說法。

判詞又指,案件于區院提堂至審訊相距近一年,期間一直有法律代表跟進案件,但被告沒有作出任何決定,在求情當天向團隊提交親友撰寫求情信,更引證至當日被告從未向團隊正式提出推翻認罪的指示或決定。

另就控方早前指被告浪費聆訊申請訟費,法官關注被告財務狀況,辯方指被告沒有收入亦沒有資產,法官指相信被告面對刑期不短,可見將來不會有收入,故不作訟費命令,並把案件押后至7月20日,連同早前認罪的同案被告張潤鋒、容志強及鄭朗穎一併求情。

案件編號:DCCC329/2022

粵語組報道

來源:RFA, 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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