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難民日 台灣人權團體呼籲制定難民法
6月20日世界難民日,台灣多個人權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朝野儘快在今年制定難民法。
6月20日是世界難民日,台灣多個人權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朝野儘快在今年制定難民法。
「今年通過難民法、專案審查要加速、改善身份審查機制、加強難民庇護培訓、貫徹不遣返原則。」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等台灣多個民間團體,在記者會上,向行政院和立法院訴求台灣建制庇護機制的必要性與急迫性。
台灣人權促進會表示,政府過去曾透露在香港反送中運動之後,赴台尋求庇護的香港人至少上百人,申請「香港人道援助專案」。然而,礙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澳門條例、中華民國憲法等既有認定,中國、香港、澳門不屬於「外國人」,目前朝野草擬的《難民法》並不適用中港澳尋求庇護者,除非修法。目前向台灣求助的難民,以緬甸難民為最大宗,約數十名。
在台緬甸人尋求庇護最大宗
台緬公民協會理事長杜可可指出,在台緬甸學生約三千人,其中已有約二十名面臨護照即將過期,他們向緬甸駐香港大使館申請新護照遭拒發,理由是緬甸軍政權指摘他們曾在臉書等社群媒體貼出反對、抗議軍政權政變的言論,或在昂山素姬生日時,于社群媒體表示祝福獻花。另有一些在台緬甸人,則是參与反抗軍政權逃出緬甸,累計約有數十人。這些緬甸人若無護照、簽證過期被遣返,很可能被抓被關。
![2(1).JPG 台緬公民協會理事長杜可可。(記者夏小華攝)](https://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gangtai/hx1-06202024105642.html/2-1.jpg/@@images/04b3e15c-cedc-412a-bce2-2334a564510b.jpeg)
杜可可說,據國際組織不完全統計,2021年緬甸軍方政變已造成逾五千多人死亡,其中包含六百多名兒童。緬甸人民三分之一、約 1860萬人,有人道救護需求。不少人被迫離開家鄉,逃來台灣尋求庇護,卻因專案審查延宕加上台灣沒有難民法等因素,長期過著不安全的生活。
杜可可舉例說明緬甸流亡者的處境:「今天我從緬甸逃跑,我家裡爸爸會被殺掉,但是逃來台灣他們想要是臨時居留,到現在一個都沒有辦到、還沒拿到,現在是要去別的國家,他們的護照已經過期了。」
人權團體:「外僑登記證」仍有諸多局限
台灣人權促進會移民庇護政策研究員廖欣宜表示,去年內政、勞動、衛福、教育機關跨部會協商決議,提供在台尋求庇護者相當於居留的許可,名為「外僑登記證」。這個決議顯示出相關機關對於難民保護的價值認同與基本共識,但這個專案不論在框架上、執行上,對難民的保護仍具有相當多的局限。
廖欣宜舉例:「政府沒有核發等待審查期間所需要的居留許可,持外交部核發的停留簽證入境的尋求庇護者,無從在等待審查期間展延原本的簽證,或者是申辦新的停留或居留許可。即便如此,移民署仍然拒絕當事人在申請專案時,停止累加當事人的逾期停留罰鍰額度,還要求當事人必須先繳清罰鍰,如果當事人沒有充足的錢繳清他的逾期罰鍰,就必須承擔被不知情的執法人員拘禁的風險。」
![3(1).JPG 台灣人權促進會移民庇護政策研究員廖欣宜。(記者夏小華攝)](https://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gangtai/hx1-06202024105642.html/3-1.jpg/@@images/023db423-4f69-4818-82aa-27a395ee2b2d.jpeg)
廖欣宜說:「今年四月初,就有一位當事人因此被錯誤拘禁長達十天,而且申請人不僅不能請領社會救助,辛勤的工作還會被勞動機關處以罰鍰,並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此外,廖欣宜指出,難民保護沒有專責單位,而這個專案實行一年以來,移民署不敢公告宣導,所以潛在的需求者,仍無從得知自身的權益,所有的申請人中目前也還沒有人取到這個外僑登記證。
廖欣宜說:「透過這個專案審查的外僑登記證效期只有一年,即便效期有展延的可能,仍有礙當事人安頓身心,也不利於求學求職,中央所允諾就學就業社會保險的權益可能淪于空談。」
台灣難民法躺了二十年遲未通過立法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據聯合國難民署數據,截至四月底,全球已有1點2億流離失所的人口,相當於整個日本的人口,全球每69人就有一人被迫流離失所,佔全球人口百分之一點五。
邱伊翎強調:「難民是全球必須共同面對的議題,台灣不可能置身事外,特別台灣自詡為以人權立國的國家,相較於亞太地區。台灣必須認知到,沒有難民法,沒有辦法跟其他高舉人權價值的國家站在同一陣線,也會導致許多對台灣有貢獻的外籍人士被迫離台,這也會導致台灣社會與經濟的損失。」
![4.jpg 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邱伊翎。(記者夏小華攝)](https://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gangtai/hx1-06202024105642.html/4.jpg/@@images/144c2cc6-9f58-42ea-b9e6-117c6ad92014.jpeg)
她說,台灣已經把許多聯合國人權公約國內法化,包括《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里「不遣返原則」,也是台灣必須遵守的強制性的國家義務。
邱伊翎說:「從2005年行政院第一次提出《難民法》草案已二十年,還是沒有看到在立法院被通過。行政院在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把難民法草案列為今年年底之前必須要完成的目標,移民署也承諾要在三月和五月進行難民法跨部會研商會議,並且在下會期要將難民法草案送進立法院審議,希望能確實通過立法。」
台權會表示,雖然難民法通過後,中港澳難民不適用,仍具有推波助瀾的效果,機制一旦建立,未來其他機關要援引也有所依據。
執政的民進黨立委:擬與民間合推版本最快下會期審
與會的民進黨籍立委沈伯洋表示,民進黨未來會跟民間合作推出版本,最快希望下個會期可通過。至於中港澳難民問題,沈伯洋說,以難民法統包納入,或修改港澳條例等,這事需要跟相關部會協調,尚未定案。
與會的民眾黨籍立委麥玉珍也表態支持推動立法。
台灣的移民署答覆自由亞洲電台,政府推動《難民法》,必須考量人權、經濟、社會、文化及國家安全等層面,也必須凝聚全民共識,才能建立完善配套措施。政府已將制定《難民法》草案列入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中,經搜集各國立法實例及人權團體、專家學者意見,衡諸國情后,持續推動適合台灣的《難民法》草案。
移民署指出,目前如遇尋求庇護個案,政府將以個案方式處理,透過各種管道查證其訴求,再就國際慣例及國內法律整體考量后,給予當事人適度協助,並由跨機關共同研議妥適照顧方案,迄今不曾將當事人送返至可能遭到酷刑,或不人道待遇的國家或地區。
記者:夏小華 責編:陳美華、許書婷、梒青 網編: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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